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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2017年度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8-07-03   浏览次数:

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2017年度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

2017年12月25日 00:00 钟列挺 点击:[592]


加 急

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2017年度

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

浙财采监〔2017〕28号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财政局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
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〔2017〕120号)要求,并结合我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,经研究,决定2018年继续执行《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(浙财采监〔2017〕6号),请遵照执行。

浙江省财政厅

2017年12月19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抄送:

省政府办公厅。

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2017年12月21日印发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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