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25日 00:00 钟列挺 点击:[592]
加 急
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2017年度
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
浙财采监〔2017〕28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财政局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〔2017〕120号)要求,并结合我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,经研究,决定2018年继续执行《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(浙财采监〔2017〕6号),请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财政厅
2017年12月1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
省政府办公厅。
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2017年12月2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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